少年组服装规则
DSA 少年组服装规则提醒
所有13岁以下参加体育舞蹈比赛的选手,必须遵守澳大利亚体育舞蹈协会(DSA)制定的“少年组—服装限制”政策中的服装规定。
违反上述任何规定的选手,可能被取消该项目的比赛资格。
重点提醒
- 不得佩戴假睫毛或人造指甲。
- 可使用人造美黑产品,但仅限于呈现自然肤色的效果。
- 头饰仅限佩戴与裙装同色的小花。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头冠、发箍、水钻、发夹或发梳。
- 可佩戴小型素面耳环,但不得有任何装饰。
- 裙装必须为同一颜色,裙摆不得超过两个圆周。不得装饰蕾丝拼接、图案、蝴蝶结、丝带、手套、流苏、羽毛或纽扣。
- 注意:不得使用任何金属材质、含金属线或卢勒克斯(lurex)材质,以及亮片面料。
- 仅允许在最外层裙摆的内侧使用衬裙(crinoline)或裙撑。
- 标准舞 / 新维也纳裙装长度应约在膝盖下方5公分;拉丁舞裙装长度不得高于膝盖上方5公分,且整圈长度必须一致。
- 舞鞋不得有发光效果,例如不得使用闪粉或水钻。
- 男生裤装仅限黑色;上衣可穿白色或黑色衬衫。
更多信息请查阅DSA官网上的完整《少年组服装规则》政策。